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公告
根据应急管理部《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》(应急〔2021〕83号)、省应急管理厅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》(黑应急办发〔2019〕23号)有关规定,经考评,伊春药业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,现予公告,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。
伊春市应急管理局
2024年4月30日